里交通不便,人迹罕至,最近的小镇都离得几十公里远,且纪律森严,一年到头都很少能出营地。
他们小队八人,在这里呆了两三年了,个个走出去都是英俊帅气的军哥哥,硬是找不到媳妇,也嫁不了人。
唐今结婚的时候除了有闺女的队长,剩下的都疯了,嫉妒羡慕恨,等他回来硬是狠狠灌了一通,逼着他描述季重的长相、身段,鸡巴大小,床上的功夫如何。
在得到他支支吾吾、满脸绯红的回答后,众人又撺掇他把人带来。
众人翘首以盼,季非到的那天,唐今刚巧轮到值班,几个年轻耐不住寂寞的健壮小伙都在为谁去接季非争得面红耳赤,最后被队长一人一顿削,罚去跑操。
队长亲自去接这个远道而来的小男人。
季非在车站看到穿着军装的英俊男人时愣了一下。
这个、嗯唔……怎么也这么眼熟。
他、他不是那个、那个死刑犯吗!怎么会在这里?
年长的男人身姿挺拔,站着那里就自成一道风景,引得周围的人时不时注视,他却毫不在意。
男人的眼角生了些皱纹,却丝毫无损他的魅力,反倒有种成熟的韵味。
他的眉毛很浓,眼窝深邃,这就造成他看人的目光都十分有压迫感,沉甸甸的,让人忍不住和他对视,被他所深深吸引。
即使穿着便服,头发凌乱,连胡子都没怎么刮干净,短粗的胡茬留在下巴上,他都英俊迷人得过分,微微一笑,都有种狂野、侵略性极强的味道,看得路过的双性和女人手脚发软。
“小朋友,要记得牵着叔叔的手,不然走丢了不负责。”
男人的声音散漫慵懒,腰板却挺得笔直,是长年累月训练出来的习惯。
季非呆了呆,然后乖乖地牵住他的手。
队长反倒愣住了。他只是习惯性口头上花花,没想到这个小孩这么不禁逗。
这可是唐今心心念念的小男人,得罪不起。队长不着痕迹地把季非的手甩开了,一路为他讲解营地需要注意什么,带他去镇上买各种日用品。